一、緣起:自民國96年起承辦教育部,辦理國民電腦業務。迄今( 2011.02.01 )已有超過298家戶受惠。 |
| 二、受贈戶資格:小三到國一學童,家中經濟狀況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。偏鄉地區優先。每戶限申請一次。 |
三、自民國一百年度起,一律採線上申請作業,請密切注意本處公告,上教育部國民電腦網申請。 |
| 四、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申請家戶可獲得一組國民電腦(含螢幕、視訊攝影機等周邊),以及3年免費網路。 |
| 五、學校須為受贈學童指定一位或一位以上輔導老師,負責學童之學習成效管考,及教育訓練之輔導。 |
| 六、受贈學童須接受6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,以及教育處管考三年。並須參加教育部或教育處舉辦之相關競賽。 |
| 七、國民電腦上均有得標廠商之維修專線,若電腦故障請逕撥維修專線,或上教育部國民電腦網填報叫修。96~98年受贈戶的網路問題請洽中華電信。99年後之受贈戶網路問題亦洽得標廠商即可。 |
| 八、若有國民電腦活動相關問題,請洽教育處國教科林淑娟小姐049-2203429。 |
| 九、若有國民電腦網站相關問題,請洽教育網路中心陳佳呈老師049-2241043轉11。 |
| 十、國民電腦相關活動及教育訓練等活動,請密切注意本處公告。 |